辽宁企业都要向员工亮家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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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07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薇)7月7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辽宁省企业厂务公开规定》从本月起正式实施,该规定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将非公有制企业纳入厂务公开范畴。 此次《规定》明确规定适用范围为,不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也包括了非公有制企业。同时明确了工会对厂务公开进行民主监督的四项权利,即对“拒不依法实行厂务公开,或者拒不接受工会民主监督的”、“对依法应予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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