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人妖”在武汉非法演出 格调低下遭遣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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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32 东方今报 | |||||||||
武汉消息 7月6日上午,武汉,7名来自东南亚某国的“人妖”被警方遣返回国。6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称有几名外国“人妖”在一娱乐场所表演。警方立即派出民警进行走访调查取证。证实有7名“人妖”在该娱乐场所进行非法表演,且格调非常低下。经查,这7名“人妖”持旅游签证入境,来武汉后未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并且停留期间的费用均来源于非法“人妖”表演。警方依法对涉案的该娱乐场所及7名人妖予以罚款处罚。
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邀请、接待、组织“人妖”演出,禁止为“人妖”表演提供场所,不允许“人妖”以任何名义入境,所以“人妖”来汉演出属于违法行为。W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