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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向厂方请病假未获准 车间中暑抢救无效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06 东方今报

  福州消息 7月3日晚,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

  医生说,刘是因中暑死的。

  7日,刘运芳的工友向记者反映说,该纺织厂车间常年温度很高,近期高温天气,更
是给他们“火上浇油”,厂内中暑和长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数。

  据医生介绍,刘运芳得的是热射病(中暑病症中最严重的一种),进而引起中枢衰竭而死亡。据刘运芳家人说,刘晕倒前,已经发高烧,她曾向工厂请过病假,却没有得到批准。据刘运芳的20多名工友说,刘晕倒时,车间内温度在40℃以上。

  “大热天,厂里还要经常加班。”一名工人说,如果没有旷工或者请假,每个职工每个月可以多拿50元的满勤奖。每次请假扣10元,一个月内请假3次就取消满勤奖。所以很多职工都不敢请假。W东快

  今评天下

  “高温假”何时才不是梦?

  “热死人”从一种抱怨变成现实,在炎热的夏季中已经不再稀奇。虽然各地都有严禁酷热环境作业的规定,一些贫困家庭偶尔还能收到政府赠送的电风扇等,但这些并未能杜绝“热死人”的发生。乡村里中午室外工作的自不必说,城市里同样如此,“严禁”的规定好看但不实用。“高温假”只是国人的美梦。据调查,发放高温补贴的企业尚不足百分之一。

  从前一段时间华为员工“过劳死”,到纺织女工在车间内热死,我们不能不谈到一些企业的工作环境。在广义的“工作环境”上,人们自进入企业的那一刻起,就必须完全服从公司的一切规定,哪怕这些规定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比如超时加班、不签合同、没有“三金”等。老板要求的“敬业”根本没有法律的底线,也是无条件的。造成这种恶劣现状的原因,一是工会的作用已经被“淡化”;二是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无法确保法律在企业内部的真实履行。

  在狭义的“工作环境”上,情况还要严重得多,特别是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好像从来都不是老板关注的问题。我们没有一个关于工作环境的国家标准,对GDP的迷恋让人们放松了对工人生存状态的关注。

  工作环境的恶劣,浇灭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更直接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和健康。

  在这个意义上,“女工被热死”固然有老板的冷漠,同时也是工作环境标准的缺失与职能部门工作不力的结果。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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