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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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10 河北日报 | |||||||||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在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由省教育考试院从第一志愿报考该院校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投档。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发第二志愿报考考生档案。上线考生数量仍不足时,从其他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中解决。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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