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专业录取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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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10 河北日报 | |||||||||
所有单独测试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和使用我省联合测试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包括本科三批)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使用联合测试成绩的独立学院(本科三批)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使用联合测试成绩的专科专业随批在本科三批或专科批录取。 使用我省联合测试成绩的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一般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专业测试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
使用我省联合测试成绩的省外招生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自行确定录取原则,由院校提前向考生公布。我省投档原则为:一般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测试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择优审核录取。 单独测试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录取时,可在专业考试达到学校要求的考生中,自行确定本、专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须在7月5日前报我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其他单独测试的院校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含数学成绩)按不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录取原则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转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