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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各设区市都将建儿童保护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10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远)到2007年底,我省11个设区市都将建成一所儿童保护中心。这是记者从6月30日召开的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儿童保护中心的保护对象主要是:流浪未成年人、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子女、打击犯罪行动中解救出的未成年人及有轻微违法行为但根据有关规定不予处罚且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责任人的未成年人等。保护中心的基本功能包括生活、
教育(含心理矫正)、管理、返乡和安置等。在所需资金投入方面,实行“地方投资为主、上级资助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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