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工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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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11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郑州7月7日专电(记者李丽静)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后河南农民工不掏钱也能享受医保待遇,医保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支付。 7月6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确保河南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今年年底前突破20万,争取到2008年年底前,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此次河南省对于农民工医保将采取“低费率”,与城镇职工医保不同。由于农民工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保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左右缴纳,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