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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治"病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26 沈阳网-沈阳今报

  ■背景事件

  因看不懂医生书写的“天书病历”,南京一患者将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对方“重新书写病历”等。日前,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月7日《现代快报》)

  让人费解的是,存在于不少病历上的这些“天书文字”究竟是医生们天生手迹如此,还是有意为之?病历是医生对于疾病诊断与治疗的忠实记录,同时也作为患者问药及调养的关键依据;如若发生了医疗纠纷,病历也是查清事实的重要根据。如此关键的书面文体,当然不能毫无规范的“龙飞凤舞”。事实上,对于病历书写的规范,卫生部公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早有限定,“书写工整,字迹清楚,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正是对于病历书写要求的原文表述。

  很难想像,状如天书的病历连分辨都成问题,又如何保证患者能遵循医嘱,正确的拿药、用药,连这一最基本权利都不能确保,患者其他的权利更是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书病历”并不仅仅是字迹问题的小事,而是关乎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基本权利的大事。看来,医疗机构应该先花点力气治一治自己身上的“天书病历”之病。

  今年6月中旬,病历“一本通”在沈阳市级以下(含市级)医疗机构试行通用。现在很多医生都开始练楷体字。几天前,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组织了一场考试,看看医务人员到底能不能拿出规范的“一本通”病历。看来,类似此法应当推广。

  其实,“病历之病”症状明确,只需对症下药,必将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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