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肇事司机 一个选择自首 一个在逃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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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1:43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我当时很害怕就逃了,想着没人看到”,撞死一老人,司机门某驾车逃逸14小时后被民警抓获。而同样肇事逃逸的司机蓝某,选择了投案自首。 同是肇事逃逸,一司机选择自首 昨日凌晨4时,接警后,交巡警三大队民警营赫铭等赶到郑密公路罗家沟村附近的事
昨日上午,民警跟踪门某至管城区凤凰台村一汽车修理厂内时,发现一辆损坏严重的绿色厢货正在修理。看着突然降临的民警,门某丧气地说:“我有种预感,逃是逃不掉的。”据他交代,6日晚10时30分,他从侯寨乡朋友家喝酒后返回,车行至郑密公路罗家沟村附近时,以为撞到了栏杆,没有下车查看,就“离开了”。 昨日下午,在交巡警三大队,和门某同在一个房间的,还有一名肇事逃逸司机蓝某。5日上午9时,蓝某驾驶货车在嵩山南路撞倒一69岁老人逃逸。被撞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通过现场碎片判断出肇事车车牌号为豫A51887,司机蓝某是二七区侯寨乡人。在家人劝说下,蓝某于6日上午到交巡警三大队自首。 肇事司机自首,量刑时会考虑 交巡警三大队民警刘永军介绍,目前,二人均被刑事拘留,根据《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使伤者得不到救助而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事后,蓝某主动投案自首,在量刑时,法官会予以考虑。 警方提醒,交通肇事逃逸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积极配合警方才能争取从轻处理,逃逸只能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C 线索提供 李东亚 新闻热线(0371)6583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