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联合制定“办法”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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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2:03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日前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办法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
办法还规定,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