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公布征求平行志愿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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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2:3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本报独家公布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计划。明天,符合本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就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及地点、填报相关要求等专门发布通告。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及地点
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9日8:30至15:00,地点由各市、县(区、市)招办指定。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二、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是已参加6月29日至7月2日由省军区组织的全省军事院校统一面试、军检并合格,且文化总分不低于542分的男性考生,否则填报无效。其中报考标注“★”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文化分不低于572分。 三、填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是已参加6月26、27日由省司法部门组织的面试并合格,且文化总分不低于542分的男性考生,否则填报无效。 四、填报航海类院校志愿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视力、身高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航海类专业对考生体检方面的有关要求(详见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文化总分不得低于512分。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须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并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沈考宣 孙为立 龚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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