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对拖欠工程款动真格 争取"零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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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3:02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昨日表示,完不成工程款清欠任务的地区,可采取暂停下达建设用地指标、限制购置公车、限制公务人员出访等措施予以制约。当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曾培炎强调,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任务。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天在会议上表示,一些财政困难的县市,其政府投资项目的拖
曾培炎要求,今年下半年,每个省(区、市)历史拖欠工程款的偿付比例都应达到95%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要争取“零拖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