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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变住宅 楼下开工楼上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3:45 海峡网-厦门晚报

  

车库变住宅楼下开工楼上忧

  本报讯(文/图 记者 吴笛 实习生 纪珍贞)“楼下的车库和店面要改作住房了,排烟管道都没有,怎么可以住人?”近日,家住金鸡亭某小区的吴女士给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打来电话说,她家正面临油烟侵扰。

  吴女士说,开发商把小区内底楼车库和店面卖出去后,买主把它们重新改造作为住宅使用。而底楼车库和店面是没有排烟管道和消防设施的,一旦住人,烧火做饭就有可能影响楼上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人身安全。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车库和店面是相连的,打通之后就变成了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长房形房间。车库门的上方开了一个洞,工人正在房子中间砌一个小房间(见右上图),工人说这是卫生间。

  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吴主任说,目前已有10套车库和店面的买主领了钥匙,开始装修房子了。谈到小区住户所担忧的问题,吴主任说因为房子是开发商卖的,他们也很无奈,如果买主把车库用做住宅,并在排烟等方面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他们会通知城监部门,要求他们整改。

  记者以买主的身份打通了开发商的电话。负责卖车库和店面的周女士说,买主买到车库后,用做住宅是可以的。

  华通国际招商有限公司的薛副总经理说,车库4.6万元一个,店面按每平方米270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因为卖得便宜,所以对于一些经济条件相对差的居民来说,这样的房屋无疑是一个相对实惠的住所。因此会出现买主把车库和店面买去做住宅的情况。而且房屋水、电,排水设施齐全,即使车库和店面打通也不会影响建筑构造。至于排烟和通风问题,他们说会让工程部门去查看,尽量做到妥善处理。薛副总说,他们在卖车库和店面的时候和买主签定了合同,合同中规定,买主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华通集团的法律顾问吴律师说,如果业主违反合同规定,他们有权追究业主责任,但是是否会追究,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记者发稿前,华通国际招商有限公司的周女士打来电话说,已就油烟排放问题进行了协商。业主同意在后窗开一个洞,通过管道把烟引到楼顶排放。(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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