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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街道办事处设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4:3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暹)昨天,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案》,建议在街道办事处设立物业管理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对居民、业主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今年市政协常委会将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
,由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会同八个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共同就这一课题进行了调研。调研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2681家物业管理企业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项目3077个,而成立业主大会的只有360个,仅占住宅物业项目的11.7%,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与社区建设脱节。建议案建议,高度重视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尽快制定符合本市物业管理实际的实施办法,完善物业管理法规的配套;整顿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积极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规范物业服务,严格市场监管;健全管理体制,实现政府管理、社会管理和民主自治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RJ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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