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A证可享系列优惠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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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7:25 深圳晚报 | |||||||||
我市即将实施的居住证管理拟分A、B两类 持A证可享系列优惠待遇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我市即将在年内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拟将居住证分为A、B两类,A证自愿办理,B证强制办理;持A证的非户籍人口在深长期工作生活,可享受一系列优惠
据了解,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是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实施居住证管理的主导思想是弱化“户籍”概念、强化“居民”观念,促进社会公平、强化社会管理。目前已经起草完成《深圳市居住证条例》第9稿,将很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条例出台前,居住证制度将在年内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先行实施。 根据《居住证条例》第9稿,深圳即将实施的居住证制度将证件分为A、B两类,A证自愿办理,B证强制办理。A证的基本思路是“工作-办证-租住-服务”,即非户籍人口在深圳有了工作,再办证件,然后可以租房,并享受各种服务。之所以实行自愿办理,是因为A证的“含金量高”,办证后可以享受一系列待遇和服务,比如就学、就医、租房、社保等,使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人,甚至家庭保姆等,都能够享受到深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 与A证相比,B证主要起到信息登记作用,适用于短期来深,或者进出深圳比较频繁,但不长期在此工作生活的人。持B证者可以住在亲戚朋友家或者招待所,但不能租房子,也不能享受就学、就医、劳保等方面的优惠和便利。来深达到30天就必须办理,有效期半年,逾期可以续办。据预测,A类证的办理数量将非常大,B类证则很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