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汽车缺陷厂商最高被罚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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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7:25 深圳晚报 | |||||||||
据北京晨报报道厂商故意隐瞒汽车缺陷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缺陷汽车召回制的专项检查通知。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自2004年10月起实施的一年多时间里,召回汽车达42万余辆。但召回过程中,个别汽车制造厂商对涉嫌缺陷质量问题隐瞒不报,也有部分厂商通过维修站私下处理涉嫌缺陷质量问题。
通知指出,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试图利用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这3种违规行为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