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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购车置产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0:00 东南早报

  厦门政法系统联手解决“执行难”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郑金雄)厦门市法院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实现联网,今后,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法定责任,法院将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或司法建议书,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贷款、开办企业、购车置产、出境入境等行为,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据介绍,去年厦门市法院已和厦门市工商局的红盾网实现联网,与厦门市地税局的联网也已进入技术链接阶段,下一步将继续实现与土地房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链接,形成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厦门市“执行威慑机制”。政法系统联手打击“执行难”针对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厦门市将建立“政法系统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据介绍,今年4月,在厦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公安局已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规范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和惩处行为,争取做到法院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及时侦查,检察机关及时提起公诉,法院及时判决。

  今后,厦门市将继续探索通过运用减刑、假释的法律手段促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执行,对于正在服刑期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不得减刑、假释。

  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

  此次,厦门市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

  据介绍,厦门市将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初步设想是建立一个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为特困群众的案件,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当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时,通过一定程序给予适当救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阻碍执行”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此外,厦门市还将建立阻碍执行“违法行为查处通报制度”。

  厦门市法院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执行工作中,如遇到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阻碍或限制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规定或文件的;滥用权力,采取打招呼、批条子、发指令等方式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煽动群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负有法定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职责,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几种行为,将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并将违法行为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

  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法院将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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