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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法规须公众参与认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2:04 新晚报

  本报综合报道 “政府制定所有规章制度前必须经过公众的参与和认可,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有权对广州的规章制定提建议”。广州在建设法制政府方面首开先河,昨日宣布出台中国首部规范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的地方法规,让公众成为规章制度制定的主体。

  广州市政府昨日宣布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州市规章制度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广州市所有规章的制定,必须经过公众参与这个环节。明确了公众参与的方式与程
序,行政机关在收到公众意见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意见向社会公开、及时反馈,说明回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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