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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立法狠治干部机关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2:08 海峡都市报

  N楚天

  本报讯 8月1日起,群众如遭遇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踢皮球”、乱罚款,可利用新出台的《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向该机关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维权,被诉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关应在7日内受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湖北省长罗清泉近日签署第293号省政府令,发布了该《办法》。据了解,省政府2001年曾出台《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仅用一章节对“执法违法责任追究”作了规定。相比之下,新出台的《办法》更详细,针对性、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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