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出租车起步价明起涨至7.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3: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7月8日讯(记者甄真)根据国家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的要求,经依法听证并报市政府同意,从7月10日起,对我市客运出租车实行运油价格联动的管理机制,并对客运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起步价上涨0.5元。

  运价调整后,我市1.6升排量出租车起程运价由7元/3公里调整为7.5元/3公里,因技术原因未能及时调整计价器的车辆,自运价调整之日起至计价器调整前,每乘次加收燃油附
加0.5元。1.8升以上排量的出租车每公里单价由1.6元调整至2.0元。出租车运价调整后,省、市制定的减免措施和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我市还将同时对客运出租车实行运油价格联动管理机制,其基本原则是:联动机制不是应对一次性调价,而是着眼于长效运作;出租车运价与油价实行挂钩联动,运价随油价的涨跌作同向调整;企业、乘客、驾驶员合理分担油价上涨因素,体现风险共担;运价调整收入只用于消化油价因素,用于稳定驾驶员的收入不受油价变动影响,不用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该联动机制以现行我市出租车基本运价结构为基础,将客运出租车运价与一定时期内油价联动,合理调整运价或加收燃油附加。具体计算公式是:每乘次运价调整额=(报告期内油价-基期油价)×日耗油量÷日均乘次;每公里单价调整额=(报告期内的油价-基期油价)×日耗油量×(1-营运附加收入系数)÷(平均日行驶里程×载客率×超起程里程系数)。

  运价调整以每次运价调整时的油价为基期油价,当基期油价调整幅度达到联动启动点(油价在5元/升以下时为上下4%,在5元/升以上时为上下3%)时,由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在15日内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出调整金额,并综合考虑国家税费政策、企业经营、驾驶员收入、市场营运等影响成本的因素,制订运价调整的具体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如一次油价调整幅度未达到联动启动点,则在下一次调价时累计计算。当油价在短时间内大幅度频繁波动时,按联动方案的调价金额加收燃油附加。按联动方案实施运价调整时,因技术原因未能及时调整计价器的车辆,自运价调整之日起至计价器调整前,按照上调金额加收燃油附加。运价下调时,应按下调金额减收乘客租费。

  此外,我市今后将建立监测制度,要求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和加强本市出租车行业用油价格、市场供应、主要营运指标以及企业的经营成本、驾驶员收入状况等的监测和分析制度,对出租车使用的燃料结构、价格变化以及有关营运指标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