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专项行动预防特大交通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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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3:43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8日电公安部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九省区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并印发了工作意见。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指出,专项行动要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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