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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告夫打人 夫称妻看色情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4:0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于洋)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声称经常遭到丈夫殴打,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而丈夫却在法庭上怒斥妻子在网上浏览色情图片,一气之下才动手打人。日前,南岸法庭审理后,最终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由,判决二人离婚。

  原告小月(化名)和丈夫宗冰(化名)结婚10余年,有一个可爱的孩子。小月在法庭上诉称,她和丈夫性格爱好不同,文化程度差异大,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无法进行思
想沟通。因丈夫经常采用暴力对其进行打骂,遂提出离婚,且要求孩子判给她扶养。作为被告的宗冰则辩称,他和妻子感情较好,之所以打她,是因为去年的一天他发现妻子在网上看色情图片。宗向法庭请求,离婚可以,但要把孩子判给他扶养。法庭审理后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令两人离婚,孩子跟其母小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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