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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救人被指擅自离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7:35 扬子晚报

  19岁的北京小伙王林(化名)听到有人落水时,一个猛子跳进河里救人,可这一下去再也没有上来。事后,王林的家属被通知来处理善后。但王林所在的服装厂并不承认王林舍己救人的行为,并且认为他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去救人是擅离岗位。

  前日16时,记者来到位于通州区县镇的北京市宝通服装厂。记者发现宝通服装厂与范美服装厂共用一个厂区的大门,厂区内有一个U形的约20米宽的人工河面。据女工小苏介绍
,她和小梅都是范美服装厂的员工,7月3日晚上10点多钟,两人在河边洗脚的时候,小梅不小心掉进河里。小苏也不会游泳,只好跑到旁边亮着灯的宝通服装厂车间喊人。

  此时,王林所在的宝通服装厂正在加班,王林听到消息后,立即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冲出了车间,待其他的同事知道王林是出去救人时,王林已经一个猛子扎进了湖里,却再也没有上来。后来工人们划了一只小船赶过来,将漂起来的女工小梅救上了岸。这时,去工厂求救的小苏才想起水中还有王林没有上来。接着,工人们又乘着船将王林打捞起来,这时王林已经死亡。

  记者以家属身份跟随死者家属前往宝通服装厂协商善后赔偿事宜。“王林在工作中没有向车间主任请假就出去救人,属于擅自离岗,因此其救人身亡不列为工伤范畴。”宝通服装厂的负责人表示。(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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