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出身边敬老护老楷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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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8:51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平)从市老龄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本市老龄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市老龄委决定在全市18个区县组织开展评选10名十佳敬老之星、10名十佳护老标兵活动并通过刊播人物事迹的方式,由广大市民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双十佳”。 据了解,十佳敬老之星评选条件包括:(1)孝敬父母(公婆、岳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2)义务赡养社会老年人,典型事迹被传为佳话。(3)在
凡符合条件者,可通过三种途径在7月15日前报名参选:(1)组织推荐。(2)群众举荐。由熟知情况的亲属或群众向所属区县老龄办举荐。(3)个人自荐。由本人直接向所属区县老龄办报名。参选人属基层社区(村)、街道(乡镇)和单位推荐的,由本级组织审核盖章;属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由被推荐人和本人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审核盖章。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