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平安计划"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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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09:48 石家庄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7月8日电(记者董智永)记者从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从7月份开始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 河北省这次“平安计划”实施的重点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各类矿山、建筑企业。矿山、建筑企业较少的地区,要将其他农民工比较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
据了解,河北省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其他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以及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 河北省要求,2006年,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50%;全面启动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矿山较少或没有矿山的地区,建筑企业和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以及其他农民工较为集中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要达到30%。 河北省还要求,2007年,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80%;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0%以上。矿山较少或没有矿山的地区,建筑企业和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以及其他农民工较为集中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要达到50%以上。2008年年底前,实现全部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以及其他农民工较为集中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7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