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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涨不能根本理顺电价结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13:49 法制早报

  □见习记者 陈 君 综合报道

  6月30日,发改委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从而实现第二次煤电联动。

  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电价上涨的目的之一,是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
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另外,将继续对高耗能产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业内人士称,这是对一些过热行业的直接成本击出重拳。

  因为此次电价调整,提高了企业的直接生产成本,其利润率将大幅下降。任何一个期望将资金投入高耗能行业的企业,都不得不重新对有关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电价调整肯定会限制某些行业过度投资。”安邦集团分析师张巍柏说,从整体上看,虽然是通过行政手段提高高耗能企业的直接成本,但对于整体市场调控来说是有益的。因此,上调电价,在某种程度上将有助于抑制我国经济增长偏热的趋势。

  另一方面,在用电高峰前调整电价有利于用经济手段来调节需求,提高城乡居民节约用电的意识,缓解我国电力紧张的局面。

  安徽省电力公司陈修竹认为,此次电价调整不会从根本上理顺我国电价结构中存在的问题。电价不合理的根源在于,电价的形成机制缺乏合理性。

  就在电力企业抱怨煤价上涨、企业亏损,呼吁上调电价的时候,其实更应该关注其自身内部的节能降耗、加强管理、降低人员成本。

  因此,虽然消费者为买电多花了钱有相当的合理成分,但却不能说电力行业居高不下的成本就一定合理。消费者更没有理由成为垄断企业高收入的最大和最直接的利益受损者。

  有专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比强调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更有效的是打破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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