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业协会按民间化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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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15: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广东省行业协会正在进行一次“民间化”改造:今后将只能吸收单位会员,不得吸收个人会员,行业会长和秘书长不得在同一单位中产生,办公机构和资产财务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等。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日前,省民政部门出台《关于全省行业协会整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行业协议组成需要50家会员以上;不得吸收个人会员;行业协会单位会员可委派代表参加协会活动,
(许琛)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