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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禽疫举报者因敲诈判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23:33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曾因向国家农业部报告安徽省天长禽流感疫情而广为人知的江苏高邮市鹅农乔松举因犯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被高邮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乔松举当庭表示上诉。

  据《新安晚报》报道,7日,高邮市人民法院开庭对乔松举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4起诈骗罪予以认定,其中,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乔松举分别在举报江
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和上海市奉贤畜牧兽医站销售未取得国家批准文号的疫苗过程中,要求多开发票,骗取农业部报销款6130元、12170元。

  2005年1月和2月间,乔松举向农业部举报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销售未取得国家批准文号的疫苗,在农业部工作组查处过程中,乔松举冒充工作组组长身份,以要求支付差旅费等名义骗取该研究所1.4万元,并多报购买疫苗款5000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乔松举犯有6起敲诈勒索罪,高邮市人民法院认定了两起,并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这两起中一起是乔松举以所生产的疫苗无批准文号为名敲诈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取得人民币800元;一起是乔松举以使用疫苗致鹅死亡为名要求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赔偿5000元,但未遂。高邮市人民法院采纳了乔松举辩护人孔维钊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乔松举敲诈扬州鑫森动物保健品公司和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25500元、扬州现代家禽服务公司2万元、天长市畜牧兽医站3000元(实得800元)、山东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7000元(未遂)的事实,认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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