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夫妇漏报财产面临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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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1:3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7日下班前,终于收到陈水扁夫妇持有珠宝、名表的“更正申报”表。“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表示,从申报内容看来已构成漏报行为,“申报处”将建议予以处罚。 报道还指出,由于陈水扁只办理2005年“更正申报”,台“监察院”两度“口头建议”陈水扁下周补报2003、2004年持有珠宝资料,否则不排除再度发函要求说明。
他指出,从陈水扁办公室公布的资料来看,陈水扁已“承认”2005年申报时已构成漏报行为,“财产申报处”会先撰写查询报告书,依相关规定可作出6至30万元新台币的“裁罚建议”。 谢育男又表示,台“监察院”近日将把陈水扁提供的更正珠宝资料,与国民党“立院”党团提供的检举清单逐一比对。如果发现有些财产陈水扁方面并没有列出,还会再要求陈水扁对此说明清楚。 报道指出,陈水扁漏报财产已有前科。在两年前,即2002年至2004年期间,陈水扁夫妇总共漏报6次、每次都是超过1000万元新台币以上的股市交易动态财产,台“监察院”曾对陈水扁处以新台币44万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