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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为何在车间中暑而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3:18 京华时报

  据《东南快报》7月7日报道,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在车间内中暑死亡。该纺织厂车间常年温度很高,炎热夏季一般都在40℃以上,最高达到50℃,大热天还要经常加班,厂内中暑和长痱子的工人不是少数。据悉,刘晕倒前已发高烧,她曾向工厂请病假,却没得到批准。

  “热死人”已从一种抱怨变成了现实。炎热夏季是体现政府关怀的时刻,各地一般
都有严禁中午室外作业的规定,一些贫困家庭偶尔还能收到政府赠送的电风扇。但是这些并未能杜绝“热死人”事件的发生。乡村里中午室外工作的自不必说,城市里同样如此,“严禁”的规定好看但不实用。

  一些企业的工作环境极其恶劣。人们自进入企业的那一刻起,就必须完全服从企业的一切规定,哪怕这些规定是违法的。比如超时加班,比如不签合同,比如没有“三金”。老板要求的“敬业”根本没有法律的底线,而是无条件的。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是目前的劳动力供求关系导致工作不好找,企业因此不愿意在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上投入资金;二是职能部门无法确保法律在企业内部的真实履行,让违法成为常态。

  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工作的健康和舒适与否,从来都不是老板关注的问题。员工在脏乱差的环境里,一边接受高温酷暑的考验,一边还要防止手指头被机器削掉;一边忍受着机器的轰鸣和扬尘的飞舞,一边只能吃着馒头稀饭对抗细菌的入侵。我们没有一个关于工作环境的国家标准,如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夏季车间应不应该装空调!

  我们知道,一些西方国家,对企业的工作环境十分重视,法律保护也较健全,根据职业的不同,在安全、卫生、作业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我们应该尽快弥补法律上的这个缺陷,而不是在出了事故并且被曝光之后才进行“严查”“痛斥”以及“罚款”。

  摘编自《大河报》7月8日文/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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