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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查询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3:18 京华时报

  市民状告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

  7月5日,上海市民邓维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递送诉状,状告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联,认为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侵犯了她的合法财产权益,请求法院判令4家单位取消跨行查询收费,并返还1.5元已收费用。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期开庭审理。

  4名被告分别是交通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国银联。

  (详见本报7月7日B65版)

  跨行收费是否合法期待法律定论

  此前,有关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的正当性与否,银行一方与公众一方形成了截然对立的两派,连一向客观中立的经济学家阵营也开始分裂。而在一个话语权泛滥的时代,公众最需要的是权威的声音。随着邓维捷将几大银行及银联告上法庭,“谁来发出权威声音”的问题迎刃而解。我以为,通过法律介入,对于解决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纠纷,好处明显。

  应当说,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的纠纷,之前一直停留在民间争议的阶段。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银联的强势地位,民众的反对声虽大,起到的效果却微乎其微。而随着人大代表黄细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紧急建议,人们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但正如笔者在另一篇相关评论中所提到的,通过行政管制,来解决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纠纷,存在诸多先天制约。

  银行与用户都是具有自利倾向的主体,都有着明显的利益倾向,如果在缺乏“中立第三方”的情景下进行谈判,恐怕永远也达不成结果。随着法院正式受理邓维捷的诉讼请求,法律开始浮出水面,扮演起仲裁方的角色,这就填补了“第三方监督”的空白。

  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纠纷,就是客户与银行之间多次博弈或讨价还价的过程,而讨价还价又是以实力为基础的。由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强弱分明,天平很容易倒向银行一方。而邓维捷借助于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将在“第三方博弈”的加入后,通过“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控辩议程,让谈判回归平衡的基点。

  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纠纷本质上是市场纠纷,双方需要在一套明晰的游戏规则内,完成契约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然而,银行与民众对于跨行查询收费是否形成有效契约,以及对契约内容的不同理解,导致了游戏规则正走向模糊化。

  不难想见,在庄严的法庭上,控辩双方都要出具足够的、合理的理论与事实论据,公众一直疑惑的“收费成本究竟如何计算”等技术性问题,将通过举证过程得以澄清。而更关键的是,法律的效用就在于,它提供准确无误的法律术语和准则,剖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复杂现象,提供可供操作的普适性方案。以法理解决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纠纷,既可以排除银行一方赤裸裸的利益导向,又可以避免公众情绪性的不合适抵制,最终形成双方均可接受的妥协结果。

  摘编自《上海青年报》7月7日文/毕舸

  期待民间组织参与诉讼

  案件刚刚立案,审理结果还不可预料。但可以肯定的是,上海市民邓维捷的起诉,将在我国的法治建设道路上留下印记,这样的诉讼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银行与银联擅自收取跨行查询费的行为,既违反了已向客户作出的免费承诺,又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美中不足的是,将银行与银联告上法庭的,是一个普通市民,而不是民间组织。因为,与市民个人的单打独斗相比,民间组织不仅具有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而且具有诉讼能力方面的优势,更有力量与强大的银行博弈。

  我们也期待有民间组织参与跨行查询收费诉讼。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民间团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目前,民间团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仍旧十分弱小,远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像上述案件,甚至很难找到相应的民间团体来承担起起诉的职责。比较靠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虽然也是民间团体,却一直挂靠在工商部门,有的工作人员就是工商部门的干部,使得其不可能代表银行卡的客户提起诉讼。

  更何况,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民间团体的法律,民间团体的权利义务没有完全厘清,也没有完全建立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使得民间组织提起类似的诉讼难上加难。

  然而我们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民间团体必将蓬勃发展并将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提起公益诉讼,制约垄断行为,切实维护民众的权益,民间团体必将大有可为。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7月7日文/庾向荣

  等待中国银行业走向市场

  不管起诉的标的如何微小,不管这一行为看上去如何像是十足的螳臂挡车,我们都应该向这位消费者表示敬意。正因为标的微小,使这一诉讼带有强烈的公益诉讼的烙印。在现行法律使得消费者协会无法成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时,邓小姐在代替对收费不满的沉默的大多数人争取权益,万一获胜,这一判例将福泽长远。

  各大国有商业银行这次跨行查询收费充分表现出其对于消费者的漠视以及有意扭曲市场规则的用心。此前的跨行取款收费、小额服务收费等,早已经暴露出其垄断企业的本来面目,正说明了垄断企业必有的逻辑。

  在此应该警惕踏入两个误区:第一,不能把形成价格攻守同盟的各大国有企业视作市场竞争的载体。事实上,由于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限制,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更像配合默契的市场操纵者,互相竞争倒在其次。第二,希望行政定价约束垄断企业的行为。消费者求助于行政定价效果如何?今年6月2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一份紧急建议,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暂时叫停银行卡ATM机跨行查询收费。迄今为止,几个关键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均保持沉默。但面对一个越来越开放的市场体系,银联、各大国有商业银行这些垄断者真能笑傲江湖吗?

  垄断的市场由垄断规则说话,开放竞争的市场则用国际通用的商业逻辑说话,我们恰巧身处转换期,目前消费者既无法乞灵于行政制约,法律保障又不健全。在此情况下,我们除了给予邓小姐这样的诉讼者以道义与舆论支持,还应该用脚投票。有不实行跨行收费的银行吗?有。消费者应该将钱存到这样的银行。

  更重要的是,从国有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上市、国外银行抢滩中国金融业等现象来看,中国银行业离市场化的那一天不会过于遥远。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7月7日文/叶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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