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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保局局长郭雨蓉谈排头兵实践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3:18 深圳特区报

  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市环保局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通过排头兵实践活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充分履行环保监管职责。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雨蓉。

  环境形势日益严峻

  问:在深圳当前环境形势下,您认为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对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有哪些深刻影响?

  答:当前,我市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关于四个“难以为继”的论断,已充分反映出我市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资源和环境紧约束问题。我市“十一五”规划和生态市建设规划提出,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与生态承载力相适应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态经济体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营造适宜人居环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格局。这些目标的实现,迫切需要环保工作者以排头兵实践活动为起点和支点,振奋精神、坐言起行、开拓创新,通过环境管理工作,引领经济增长模式转变,铺就深圳绿色发展之路。

  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

  问:环保部门如何以排头兵精神,通过转变观念、改革机制实现创新发展?

  答:深圳经济的深入发展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环境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加。面对新问题、新挑战,我们提出“三大创新”和“三个转变”的总体思路——

  “三大创新”方面,一是思想观念创新,要在环保系统深入开展如何落实

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大讨论,增强环保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努力探索解决在自然资源不足、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环境脆弱条件下进行经济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把解决关乎人民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放在首位。二是环保发展模式创新,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逐步建立法规完善、经济系统明晰、市场运作畅顺的循环经济体系;加快生态环境资源监测、核算和预警系统的建设,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三是环保管理体制创新,要建立总量控制型环境管理制度,实行环境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排污拍卖转让等一系列配套的措施。

  “三个转变”方面,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问:环保部门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担负重任,你们采取了哪些积极有效的措施?

  答:环境友好型社会追求健康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把人与环境的良性互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目标,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追求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环保部门必须充分利用综合决策机制,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注重从决策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坚决制止为了经济发展而不惜牺牲环境的行为,促使、引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真正做到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我们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从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及生产、消费、废物循环利用三个环节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生产环节,依法建立产业准入门槛和排污企业退出机制,以强制手段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消费环节,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在废物循环利用环节,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建立废物交换中心,全面推动“鹏城减废行动”。

  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过程中,我们切实推进生态市建设,推动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的建立,着力构建环境友好法律和政策体系,完善环境友好环境管理体系,营造环境友好氛围。

  铁腕治污关注民生

  问:环保部门在解决涉及民生的环保问题、构建

和谐社会方面还有哪些新的思路?

  答:我们认为,构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一体化监管体系,是彻底解决涉及民生的环保问题的关键途径。

  在生态保护方面,我们将着力构建“防、治、建”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前提,以控制和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建立生态预警体系、生态治理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在污染防治方面,我们将厉行铁腕治污,优先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环境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障生态安全。同时,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和强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政府监督、企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执法稽查、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树立环保执法形象,确保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监督,为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服务。

  本报通讯员申工宣记者张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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