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每2000居民配一名消防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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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7:4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7月9日专电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石家庄市内五区将建立社区消防大队,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中队,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站。同时,平均每2000名居民配备一名消防队员。 意见规定,常住人口超过4000人的社区,每2000人要配备一名消防队员,不足2000人的社区可设一名消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由各区政府确定,并优先考虑社区物业管理人员
意见要求,石家庄城中村和普通住宅社区消防工作站应配备各类灭火装备。大型社区、城乡接合部及距离现有消防队较远的社区,可以配备小型消防车或经过改装的消防绿化合用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