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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换小”遭拒起纠纷 律师:客管处涉嫌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09:5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今年,下关个体的哥陈强(化名)两次向南京市客运管理处打报告,申请更型小排量车,却均遭拒绝。为此,他于日前向南京白下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客管处批准其申请,并承担所有诉讼费。

  更换小排量车每月可省3000元

  这名的哥告诉记者,他使用了6年的捷达车今年面临更型,3月份他两次向南京市客管处递交了申请更型小排量车的报告,想更型为1.1-1.3排量的夏利车。他之所以信心十足地提出要换小排量,是因为今年初国家出台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规定: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在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没想到,他两次申请都被拒绝了,这令他很是想不通。

  陈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首先,1.3排量的夏利购车办齐所有手续的费用是5万元左右,而市场上符合客管处规定的车都太贵,比如红旗车,办齐所有手续要14万多元,价格悬殊。再者,小排量车省油,夏利1.3排量的车在城市道路的情况下百公里耗油为5升,只有桑塔纳3000的一半,一个月就能节省近3000元的费用。

  南京相关更型规定变相“限小”

  陈强说,他并不是因为要换小排量车被拒而去告主管部门的“第一人”。不久前,杭州一位的哥陆建军就曾因同样原因状告该市客管处。

  与杭州明确提出“发动机排量必须达1.8L以上”不同的是,南京出租车更型规定并未明确提出排量要求,但却提出功率、轴距和尾气排放三大要求,其中前两项要求就使得1.6L以下的车被拒之出租行业门外。

  律师认为客管处涉嫌侵权

  针对南京的哥的诉称,江苏苏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祥认为,客运出租汽车更新车辆档次标准只是一个地方行业规定,而《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则是国家行政法规,前者自然应该服从后者。更何况,南京今年的更型标准近期才出台,在国家六部委通知之后,“这时候出来的规定还与国家法规相抵触,这本身就不对,涉嫌侵犯出租车公司及个人的经营自主权。”

  “陈强申请更新的夏利车不仅耗油量小,而且达到了欧Ⅲ的排放标准,属于国家提倡的环保车型。”张律师认为,陈强告客管处“胜算较大”,因为他提出的要求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政策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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