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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钱从何来?河北省政协为新农村建设资金问题建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0:31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武永召李林德)新农村建设钱从何来?围绕这一课题,今年以来,河北省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先后到石家庄、衡水、邢台、保定等4市的20多个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目前,河北省支农资金虽然呈逐年增加态势,但仍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偏低,去年财政支农资金仅占财政总支出的27.5%;二是支农资
金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大部分财政支农资金用于人头费和事业费。

  委员们建议,要逐年增加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特别是新增资金应加大向“三农”倾斜力度;要在支农资金中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专项资金每年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的增长幅度,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应继续加快县乡机构改革步伐。

  加大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必须研究如何做活农村金融改革这篇大文章。一方面,从改革农村金融运行机制、增强政策引导入手,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套适合河北省特点的支农风险管理和防范长效机制,如设立支农金融风险基金、组建农业贷款担保中心。

  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比如,对由城市迁到农村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应当在贷款、税收、征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使其立住脚、能发展;通过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牵线搭桥,让城市有关单位和企业对口帮扶乡村。

  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加农业投入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重要渠道。据国土资源部征地制度改革课题组估计,政府在农用土地转用中大致可获得60%以上的收益,根据国发[2004]8号通知要求,要拿出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支援农业。如果这项政策能全部落实到位,保守估算,河北省每年可增加支农资金10亿元以上。

  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如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山沙地、果园、机井、林地、闲置的厂房等集体资产,通过拍卖、入股、租赁、承包等形式使其保值增值。同时,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延伸,应抓住机遇发展集体经济,建立村集体收入的长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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