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澳大利亚扣留3个多月的25位中国船员回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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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0: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报道,被澳大利亚扣留3个多月的25位中国船员,近日顺利返回中国,两名船长仍被关押在达尔文。澳方对两人的检控案将于下个月21日开始聆讯。渔船船主坚称两名船长清白,表示对澳大利亚政府无视国际海洋公约,无理监禁两名船长一事感到气愤,并将追究到底。 被拘留的两艘渔船为辽宁大连梦远渔业有限公司的姊妹渔船“德远渔001号”和“德
“德远渔001号”和“德远渔002号”已在达尔文失火被烧毁,这两艘渔船船主赵德远,上月中旬到《星岛日报》申述事件经过并接受采访,指责澳洲政府无视国际海洋公约,无理监禁两名船长,对此事备感气愤的他,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 就拒捕一事,赵德远解释说,事发当日两艘船由东往西航行,受到澳大利亚海军追赶时,因船上人员不懂英语,而且澳船从后追截,其国旗在船尾,中国船员不知是澳大利亚海军,所以没有即时停下来。 加上风向西南,使得以正常速度航行的船只视觉上行驶速度较快。赵德远称,根据有关公约,12至200海里属经济专属区,允许外国船只航行和勘探,但不许捕鱼,而当时中国两艘渔船正好进入该区。 赵德远表示,他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来鹤副厅长都看过有关照片,认为渔网并非在捕鱼状态,只是晾了起来,中国许多渔船都使用这种晾晒方式,这只是文化差异问题,船只本身没有非法捕鱼。他强调,船上所有渔获都是在印度尼西亚捕捉,而非在澳洲捕捉。 代表两位中国船长的胡律师透露,控辩双方曾进行讨论,澳方称若船长认罪,可减轻惩罚至入狱1年,每人罚款5至6万。但赵德远坚称两名船长清白,不会认罪。(南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