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财政投资一律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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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1:5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黄蕊报道:根据南昌市日前出台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今后,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 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中,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还规定,财政评审业务只能由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有评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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