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共庆《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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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3: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 7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互致贺电,祝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双方在贺电中积极评价中朝关系的发展。双方表示,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中朝友谊是中朝两党两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双方将按照新时期的要求,深化两国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把中朝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推向前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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