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公安局警官私开小煤矿被开除党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4: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7月10日电 (记者梁冬) 记者从黑龙江省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因与他人合股非法经营煤矿,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宫喜海日前被开除党籍,同时被移送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10月,有群众署名举报鸡西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宫喜海利用职权,私开小煤矿拒不申报的线索。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接到举报后立即立案,同时集中人力深入矿
据了解,自2005年4月以来,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对这个省领导干部入股小煤矿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到目前为止,共查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202人,投资入股金额2626.2万元,其中有10名涉案干部被立案查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