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53.44%农业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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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5:01 新华网 | |||||||||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回答记者提问。来源:中国网 新华网消息 7月10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以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根据卫生部网站当天发布的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提供的材料显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取得较大发展和明显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已经覆盖全国47.83%的县(市、区)和53.44%的农业人口,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含住院、门诊、体检及其他)3374.79万人次。
根据各地上报的第一季度报表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取得较大发展,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数的47.83%;覆盖农业人口47354.02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7435.85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2.25%,参合率为79.06%。其中,东部地区有48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占东部地区总县(市、区)数的70.16%;覆盖农业人口18284.55万人,占东部农业人口的77.46%,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14421.73万人,参合率为78.87%;中西部地区有88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占中西部总县(市、区)的40.65%,覆盖农业人口29069.47万人,占中西部农业人口的44.72%,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23014.13万人,参合率为79.17%。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提供的材料显示,从筹资情况看,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当年已筹资879992.68万元(不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地方财政补助349326.75万元,占当年已筹资额的39.70%;个人缴费481145.23万元,占当年已筹资额的54.68%;其他49528.51万元,占当年已筹资额的5.63%。 从受益情况看,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含住院、门诊、体检及其他)3374.79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46.10万人次,门诊补偿2747.74万人次,其他补偿(慢性病及住院分娩等)41.70万人次。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还在其提供的材料中还说,今年年初,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机构,对2003年启动的257个试点县(市)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试点地区建立起了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样化的补偿模式;初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是参合农民的卫生服务的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增强。据评估组在27个试点县16198户农户的调查,有57.6%的参合家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4.1%的家庭获得了住院补偿,51%的家庭获得了门诊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偿783.6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的23.2%。参合农民的两周就诊率和住院率均高于未参合农民和未开展合作医疗地区的农民,而应就诊未就诊率和应住院未住院比例则低于未参合农民和对照县农民;由于与医疗救助制度结合,农村贫困户及低收入户利用医疗服务的比例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是合作医疗的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7个县农民参合率总体较高,达到82.7%。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要继续参加;在未参合的农民中51%的农民明确表示下年度要参加合作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