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规定新建设用地不用于房地产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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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5:55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记者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辽宁省日前下发的《关于落实调控房地产市场有关土地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而通常这些新地皮都在市区边缘,这意味着辽宁的城市规模将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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