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夫妇漏报财产又面临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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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6:1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台湾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监察院”近日收到陈水扁夫妇持有珠宝、名表的“更正申报”表。“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表示,从申报内容看来已构成漏报行为,申报处将建议予以处罚。此外,有绿营民代也建议民进党廉政委员会介入调查此事。报道还指出,由于陈水扁只办理2005年更正申报,台“监察院”两度“口头建议”陈水扁下周
谢育男指出,陈水扁已“承认”2005年申报时已构成漏报行为,财产申报处会先撰写查询报告书,依规定可作出6至30万元新台币的“裁罚建议”。 报道指出,陈水扁漏报财产已有前科。在两年前,即2002年至2004年期间,陈水扁夫妇总共漏报6次、每次都是超过1000万元新台币以上的股市交易动态财产,台“监察院”曾对陈水扁处以新台币44万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