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提出合理调剂农民工户外作业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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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8: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 刘晓莉 崔清新) 近日,中国大部分城市进入高温天气。为保障集中在建筑工地等场所工作的农民工的安全,中华全国总工会10日提出要合理调剂农民工户外作业时间,延长午休,避免超时劳动。 据了解,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唯一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而这个无强制措施的规定无法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
据全总保障工作部副部长刘海华介绍,今年夏季,全总将组织各地工会开展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活动重点集中在农民工比较多的建筑工地、高温作业生产车间和其他露天作业场所。 全总表示,要推动政府落实好有关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的政策法规,同时正在积极推动研究如何更好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办法。 2005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制订《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摄氏度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