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物归原主 吉穆斯谢绝酬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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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23:04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杨晓丽) 7月8日22时许,达茂旗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吉穆斯艾里蒙古包的老板娘吉穆斯把一个装有3万元现金的手提包还给了游客闫先生。 当天,闫先生和朋友到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游玩儿,在吉穆斯艾里蒙古包就餐。离开时,闫先生把一个装有3万元现金的手提包落在了蒙古包里。闫先生乘车走出20多公里以后,接到了蒙古包老板娘吉穆斯打来的电话。闫先生才知道,装有3万元现金的手提包落在了
【点评】3万元钱看出了吉穆斯的高尚品德。 来源: 北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