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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迪厅血案凶手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2: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JJ迪厅血案凶手王京生,隐姓埋名在监狱中,被狱警发现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本报6月7日曾报道此事)。昨天,由于认为王京生的自首缺乏主动性,市一中院决定不对王京生所犯的故意杀人罪予以从轻处罚,进而判处他死刑。

  2005年5月,江苏昆山警方抓获了一名正在实施盗窃的男子,他当时的姓名是“尹松超”。江苏省昆山法院于2005年6月27日,以盗窃罪判处“尹松超”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2005年8月2日,看守所接到昆山法院的情况通报,反映该院已判决的罪犯“尹松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疑点。但面对法院人员与看守所人员的联合询问,“尹松超”并不承认自己的身份有问题,直到看守所人员向他核对家庭成员资料时,回答不出问题的“尹松超”显得非常慌乱。

  看守所将“尹松超”从普通监室单独转到了内部监区,并派一名管教专门看管。在此期间,管教反复找“尹松超”谈心,他告诉“尹松超”看守所即将把他的照片传回上级单位,进行核对。他希望“尹松超”能够在看守所采取行动前,把握机会主动坦白。经此谈心,“尹松超”承认了他的真名叫王京生,并供述自己是2004年3月制造新街口JJ迪厅两死一伤血案的主犯。

  法院认为,王京生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且两罪都是王京生在服刑期间主动供述的,具有自首和坦白情节。但法院同时认为,王京生所犯故意杀人罪极其严重又属于累犯,而且他的自首缺乏主动性,因而决定不予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一审判处王京生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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