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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将增加沙盘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3:04 华夏时报

  商品房模型与实际不同须明示消费者律师建议购房者拍沙盘留证据

  本报记者范颖华报道今后,本市各个楼盘售楼处的沙盘(商品房示意模型)将不能再随便夸大其辞,误导消费者了。

  针对市人大代表“关于规范商品房沙盘示意图的建议”,市建委昨天答复:今后开
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时,将拟定“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布局结构、环境必须与沙盘示意图是否一致”的条款,以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据了解,针对有部分开发商在市民购买商品房时,搞沙盘(商品房模型)障眼法,糊弄消费者买房,但又不兑现沙盘上所显示功能的欺诈行为,市人大代表张丹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关于规范商品房沙盘示意图的建议”。

  张丹代表指出,由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沙盘示意模型严重“掺水”,大多数购房者又都经验不足,对购房条款缺乏了解,导致消费者入住后,才发现沙盘模样与小区实际布局存在严重差异,但购房者只能是有理无处说。

  对此,市建委昨天已正式对该代表建议作出回复。市建委相关房地产管理职能部门指出,针对这种坑害消费者行为,将通过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来规范开发企业的虚假宣传。

  目前,市建委已拟定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时,对房产开发企业作出“硬要求”:预售合同中要明确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布局结构、环境与沙盘示意图是否一致。商品房模型(沙盘)与实际不同,必须明示消费者;那些已签订预售合同却没有告知欲购房人实际交付商品房情况的开发商,将被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针对过去购房者往往是在事后入住才知道开发商沙盘掺假,又没有证据的教训,昨天,房产律师也给消费者支了一招:消费者除了在预售合同中要与开发商明确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布局结构、环境与沙盘示意图是否一致的同时,不妨自己用数码相机把沙盘图形给拍照留念,将来一旦和开发商有了分歧,也可以作为将来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让不良开发商无法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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