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案件走“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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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4: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昨日,重庆市高院出台规范性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法院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凡是涉及库区和移民的各类案件一律走“绿色通道”。 《意见》首先明确,各级法院在审理(执行)涉及库区和移民的各类案件时,必须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快审快结。在刑事审判方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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