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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案件走“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4: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徐建)昨日,重庆市高院出台规范性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法院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凡是涉及库区和移民的各类案件一律走“绿色通道”。

  《意见》首先明确,各级法院在审理(执行)涉及库区和移民的各类案件时,必须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快审快结。在刑事审判方面要
坚持四个“严打”:严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增加库区群众的安全感;严打聚众扰乱公众秩序、妨害公务等破坏库区社会秩序的犯罪,为库区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严打破坏企业生产经营、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影响库区经济发展的犯罪,维护库区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严打针对移民资金和库区产业发展资金的贪污、挪用、贿赂等职务犯罪和商业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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