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领导互致贺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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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6:38 新京报 | |||||||||
祝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7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互致贺电,祝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双方在贺电中积极评价中朝关系的发展。双方表示,继
另据新华社消息,中国友好代表团团长、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10日率中国友好代表团抵达平壤对朝鲜进行访问,并于当日在平壤人民文化宫出席了由朝鲜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和朝中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纪念宴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