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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挂牌先有车位 烟台拟实行"购车者有其位"规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7:41 大众网

  本报烟台7月10日讯为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烟台市在增建停车场和泊车位的基础上,规划部门还准备推出“自备车位”战略,即要求“购车者有其位”。这一办法立即在市民中引起较大反响。7月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这还只是一项中远期规划,还不具备实施条件。

  据了解,烟台市现有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在烟台市2006年综合交通规划中,计划建
设公共停车场35处,泊位约13200个,路边停车场392个,泊位约11770个,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同时,规划部门还从4个方面制定了停车场的发展策略,首先就是“自备车位”发展规划。所谓“自备车位”政策,也就是“购车者有其位”,这就要求购车人必须提供汽车停放场地的有效证明,方可申请汽车牌照。

  7月9日,烟台市机场路上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以前也听说过北京等地试行过这样的“自备车位”制度,但随着车辆需求的增加,这一制度实际上已成为一纸空文,更无法对车辆购买者起到制约作用。家住芝罘区的市民杨先生认为,“自备车位”办法提高了普通百姓买车的门槛。

  7月9日,记者来到这项规划的编制单位——烟台市规划局采访。据规划科丁振军科长介绍,“自备车位”是大胆借鉴国外一些大城市的经验提出的一种具有前瞻性的理念,但“自备车位”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整个社会经济的成熟和发展,这只是一项中远期规划,目前还无法真正落实。

  烟台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王新文认为,车位问题越来越成为物业管理中的大问题,但对于空间狭窄的旧居民小区来说,“自备车位”显然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实施起来并不容易。烟台市公安交警支队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交管部门还没有收到“自备车位”的相关规划,具体实施起来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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