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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原则同意开放大陆金融业赴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08:58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7月1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经续会财金组分组会议10日达共识,在对等情况下,原则同意开放大陆地区银行、保险及证券业赴台设立办事处,已有四家大陆地区银行表达意愿,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最积极。

  据了解,大陆方面已有招商银行、工银亚洲、上海浦东发展及福建兴业银行等四家银行,向台方表达赴台设立办事处意愿,其中浦东发展银行一直想送件,但因政策尚未开放
,“金管会”无法受理。

  据报道,经续会财金组分组会议10日讨论“金融业与台湾经济发展、两岸及国际化问题”议题,会中达共识,在对等情况下,原则同意大陆地区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商赴台设立办事处。当然,会议结论会送到经续会讨论,行政部门是否落实执行,尤其是向来对两岸政策具主导性的“陆委会”是否赞成也是关键。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岛内银行在大陆设办事处,包括彰化银行、国泰世华、第一银行、华南银行、土地银行、中国信托商银及合作金库等。未来若能开放大陆地区银行赴台设办事处,对后续两岸监理合作,甚至岛内银行在大陆办事处升格分行案,都将有正面助益。金融业者表示,若能开放,对两岸金融业务往来极具正面意义。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73条规定,已授权主管机关订定办法,规范陆资赴台投资的资格、条件等,过去相关单位并有共识,将大陆地区银行赴台设立办事处,列入第一阶段开放陆资赴台投资项目中,“金管会”也已配合“陆委会”作相关开放的规划。

  根据相关单位规划,大陆地区银行赴台设办事处的标准,原则上会参考外商银行赴台设办事处规定,但初期会以大型银行为优先开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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